江西省出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2021-03-20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43928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穆雪 通讯员钟南清、黄笑天) 3月初,在新修订《森林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出台背景下,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制定印发《江西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包括总则、案件移送、法律监督、协同处理和附则等内容,共五章、二十六条,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主要有: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明确要求,对加强“两法衔接”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多次对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适应新修订法律的重要举措,法律强化了林业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野生动物等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涉林案件违反犯罪行为的打击刻不容缓。三是江西省林业执法的迫切需求,随着森林公安转隶、基层工作站划归乡镇、木材检查站撤销等机构改革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性和基础性问题较为突出。


《实施办法》主要特色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明确分工,规范衔接程序。明确了有关立案调查、案件移送的程序和要求;对案件不移送、移送不受理、材料不齐全等具体情形,均进行详细规定,厘清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第二,通力协作,巩固衔接机制。强化了各部门间全过程配合程度,对于补充调查、行政执法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规定了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专业问题咨询机制;确定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挂牌督办工作。第三,强化监督,提升衔接水平。健全完善了跨部门监督机制,明确立案监督建议等权利;相关证据,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可以用于刑事诉讼,从而保证在总体上形成案件移送、立案、监督、起诉等程序的环环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