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9-04-01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52540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罗慧敏)人才是强省之本、创新之源、发展之基。日前,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克琦出席发布会介绍江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江西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罗慧敏 摄)


《实施意见》提出,要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人才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要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


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评价管理和运行机制。例如,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将引入“互联网+人才评价”信息手段,为人才评价提供便捷服务,实现人才评价数据互联互通。此外,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等相衔接。将评价结果与人才的“奖、罚、升、降、去、留”有效结合,逐步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动态机制。

在人才评价标准方面,针对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建立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突破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实行特殊政策、特殊评价,破格任用。

刘克琦表示,《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将有力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全省各类人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