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保障举措 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

2020-06-08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78564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陆丰)6月8日,赣州市委宣传部、赣州市发改委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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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红敏回答本刊记者提问。(陆丰 摄)


发布会上,赣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红敏称,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是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大举措,对于示范引领江西全省对接融入国家区域战略,实现“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回答本刊记者关于《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的问题时,她表示,《若干政策措施》重点从发展自主权、资金、人才、金融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是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下放或委托以及不具备下放条件的事项外,省级审批权限原则上均下放至赣州市。国家、省在财税、金融、科技、开放型经济、生态文明、社会资本投资等领域的改革试点优先在赣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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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陆丰 摄)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对赣州打造对接融入大湾区桥头堡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赣州国际陆港开行中欧班列、铁海联运“三同”班列给予重点支持。支持赣州国际陆港符合条件的货运枢纽(物流园)申报国家补助资金。加大产业发展类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力度,支持赣州积极引进大湾区电子信息和文化产业。


三是创新人才政策。支持赣州定向从大湾区柔性引才,打造对接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支持赣州人才申报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引导海外人才到赣州工作。在落实省“双千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远航工程”等人才工程和人才计划时,适当向赣州倾斜,争取中组部在博士服务团选派时向赣州倾斜。落实创新创业有关政策,引导符合赣州产业发展的人才到赣州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兼职。支持赣州相关单位开展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试点。支持赣州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并推动与大湾区相关机构合作。支持建设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推动与大湾区职业(技工)院校合作交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四是强化金融支持。推动创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制造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赣州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发行园区建设、基础设施、物流、绿色、扶贫等专项和企业债。支持大湾区企业在赣州发起设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导大湾区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一级分支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支持大湾区与赣州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建设金融小镇。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


五是保障用地供给。支持赣州市建设Ι型大城市,加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每年下达赣州各县(市、区)新增用地计划,允许赣州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统筹调剂使用。统筹省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一定指标,支持赣州市对接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引进的大湾区产业转移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优先安排省级新增建设用地预留计划。


六是加强组织实施。省级层面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统筹推进打造桥头堡和省域副中心城市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落实。建立合作机制,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推动建立江西与广东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支持赣州市与大湾区市县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