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标扩面 南昌市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

2019-04-01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52850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罗慧敏)近日,南昌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4月1日,南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办法》相关政策。


《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罗慧敏 摄)


据南昌市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余颖介绍,南昌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目标分两步走。即: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实现所有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实施办法》明确,康复救助对象为南昌市户籍或在南昌市领取居住证(以发放居住证派出所为准)的0-7周乡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人童和孤独症儿童。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给予重点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与江西省康复救助政策相比,南昌市《实施办法》在省级救助政策基础上适时进行“提标扩面”。例如,基本康复训练的救助,为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提高至每年2万元,超出江西省救助标准5000元,同时南昌市还提供每年4000元的陪护补贴,有效地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此外,南昌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从0-6周岁扩展至0-7周岁,基本康复训练救助年限也从2年延长至3年,已享受3年基本康复训练救助的,经过评估确有救助价值的可适当延长康复救助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