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二个文件26条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双赢

2020-03-06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8245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穆雪)3月6日15时,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在南昌举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出席发布会,介绍并解读《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以下简称《6条措施》)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以下简称《20条措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延彬介绍并解读相关文件。

 

徐延彬表示,这两个文件,一个立足当前,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个着眼长远,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这两个文件远近结合、互为补充,是该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战疫情、抓保护、治污染、促发展的一套组合拳。

 

立足当前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有效举措将探索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据介绍,《6条措施》可以简要概括为“两个100%、两个正面清单、一条帮扶渠道、一个差异化监管”。“两个100%”围绕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一是继续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做到100%全覆盖;二是继续加强对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做到100%全落实。

 

“两个正面清单、一条帮扶渠道和一个差异化监管”围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具体为制定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项目,实行豁免审批管理;对鼓励类项目以及与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环评审批和评审”网上办”,证照到期“顺延办”。

 

例如,通过环评告知承诺制,今年1月16日,江西昕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签署《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后,不经评估、审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企业当天获取年出栏6.2万头生猪养殖规模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据悉,这是江西省首例。

 

此外,围绕畅通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渠道,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技术专家组建专门帮扶团队,开展“结对定点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

 

徐延彬透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实行差异化监管,并适时动态调整,两个正面清单的实施时间原则上截至2020年年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将探索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现场。

 

着眼长远 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添动力

 

徐延彬表示,“相比《6条措施》,《20条措施》更加着眼长远,着力于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机融合起来,通过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腾出空间、增添动力。”

 

据介绍,《20条措施》主要包括5大方面的举措:第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第二,是推进污染治理;提出“三个治污、一个治理”的措施;第三,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第四,是优化环境监管;第五,是更好地帮扶地方和企业发展。

 

例如,推进污染治理方面,《20条措施》提出了“三个治污、一个治理”的措施。将以创新服务平台、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和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一批平台建设和遥感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科学治污;将以建立健全环境标准、地方法规和制度推进依法治污;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各要素,强化整体保护、联防联控、宏观管控、综合治理。“这些措施能够进一步摸清全省生态环境的家底,破除‘就环保抓环保’的局限,实现跳出环保抓环保、站在全局抓环保,以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的能力水平。”徐延彬说。

 

此外,为更好地帮扶地方和企业发展,《20条措施》明确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支持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对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实施全程服务。将规范提升环保中介服务,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培育,推广环保管家、环境顾问、第三方治理等新型服务模式。

 

据悉,为保障这20条措施落地见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系统各个单位都在结合工作实际,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制度。目前,第一批配套制度共有24项,主要包括《江西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的通知》《江西省深化环评制度改革若干举措》《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实施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