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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大举行两部《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5-12-25 17:35:52发表 编辑:穆雪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华东频道 【字号: 默认 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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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经济导报华东频道江西网讯(董连文 虞成翅)11月24日下午,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由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秦红伟主持。九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吴仁江,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柯为民,九江市住建局局长刘胜,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奇,九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凯、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张玲芳等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问。会上,九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吴仁江宣读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和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两部《条例》的决定和公告;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柯为民对两部《条例》分别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九江市城市建设领域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制定该条例是提升城市水环境系统治理水平、增强发展韧性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城市内涝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的有力抓手,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路径、责任主体和标准体系。


制定该条例是破解管理难题、健全全链条管控体系的关键支撑。《条例》聚焦难点堵点,明确了住建部门统筹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规划管控、城市管理部门运维监管等多方职责,强化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到运维的全链条法治约束,填补了制度空白、固化了协同机制,有助于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化、标准化和可持续化


制定该条例是固化实践经验、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长效发展的坚实保障。多部门联动的技术审查与监督机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明确海绵城市设施“四同步”建设要求,建立运行维护责任人制度,设立特殊情形豁免清单等。从法律层面固化示范成果,可以为海绵城市长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奇在发布会上称,该条例的颁布,是九江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成果,标志着九江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迈入法治化、系统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条例》制定的有关背景与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九江市作为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城市之一,有必要开展地方立法,系统提炼总结实践中探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从法律制度层面引导、规范和保障固体污染防治工作,着力以良法促保护、稳发展、行善治。


制定《条例》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筑牢生态安全根基的有力支撑。九江集名江、名湖、名山于一身,既是生态资源富集地,也是生态功能敏感区。近年来,我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治理压力不断加大,部分领域存在收集处置体系不全、跨部门协同不足、监管手段不强等问题。《条例》立足九江实际,明确了政府统筹、部门监管、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了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控。特别是在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和行刑衔接机制,逐步构建“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高效利用、安全处置”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


制定《条例》是推动绿色转型、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重要抓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贯穿“碳达峰十大行动”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是连通“降碳”和“减污”的关键一环,对促进绿色清洁生产和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条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明确了企业清洁生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等义务,推动建立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旧产品等回收利用体系。《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培育绿色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供制度引导,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刘奇在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坚决扛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动法规执行实施,保障《条例》落地生根。聚焦宣传引导、聚焦执法效能,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执法联动与监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条例》贯彻执行,凝聚起广泛的固废污染防治力量,共同守护好九江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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