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

2023-12-22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68703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肖伟)12月22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联合召开行政复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提效新闻发布会。会上,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强称,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平台上,聚焦行政复议工作还是首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在即,必将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产生重大影响,江西全省政府系统积极准备,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亟需汇聚各方力量共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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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彰显以人民为中心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机制,也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颁布施行,行政复议自此作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20多年来对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等优势日益显现。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近十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9778件,其中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错的占15.19%,调解或和解后终止的占28.94%,切实让行政复议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靠得住的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新要求、新期待,今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了修订。此次采用修订形式对复议法的修改,是第一次全面的修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阶段、直面新情况、适应新要求,将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立法目的和工作原则,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增加行政复议便民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优化复议决定体系,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基于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行政复议定位,一系列制度创新设计突破了复议案件管辖体制过于分散、吸纳行政争议入口偏窄、案件审理机制不健全等难点问题,其免费受理、高效办理、深度审理的制度特点将进一步凸显,其“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将得到更加完整的体现。在包括诉讼、信访等在内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行政复议更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在于:


一是受理范围广。除国防、外交等四类情形外,凡是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增加了受理情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等。同时将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等四种情形纳入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二是申请成本低。行政复议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申请的方式简便,提交行政复议既可以当面递交或口头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提交。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作出便民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符合法律援助的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关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还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审理效率高。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度,行政机关不得对复议决定提出异议,且复议时限少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最多5日内要决定是否受理,逾期视为受理。案件办理时限短,延长必须依法经审批,一般为60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也不超过30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规定运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还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解决方式多。行政复议实行全面审查原则,也就是除了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之外,还需审查合理性、适当性,可依申请或职权审查作为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此还进一步细化复议变更决定、撤销决定和确认违法决定,强化了变更决定的运用,增加了变更决定的运用情形。行政复议决定包括除撤销、责令重作、确认违法等多种处理方式,同时还可以发挥统筹协调多方资源参与解决实际问题,广泛运用调解、和解等灵活方式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并与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手段有效衔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五是执行力度大。行政复议是通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领导关系形成的监督,执行直接、责任具体、履行监督有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针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为,还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省行政复议工作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蹄急步稳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2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等提出明确要求。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于2021年率先完成了行政复议权集中,在全省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三年改革为顺利衔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对管辖体制的优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保障,着力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一是申请受理渠道畅通贯通。全省112个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对外重新公布了工作地址、咨询电话;通过行政复议受理立案大厅,以及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等公共法律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窗口,实现了行政复议现场接待全覆盖。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受理端口和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受理群众网上申请,启用“立案接待大厅+互联网+邮寄”全时空行政复议申请模式,实现了行政复议申请“零距离”。各地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导向,依托行政复议平台搭建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95个,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选择、参与行政复议。


二是专业人员力量配强补强。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内部调剂、招录、遴选等多项举措,充实从事行政复议的专门力量,县级行政复议机构队伍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截至11月底,全省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有行政复议人员408人,相较2021年同期增长152%。行政复议人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和专业背景也得到有效改善,35岁以下241人,占比59.1%;法学专业336人,占比82.4%,本科以上学历386人,占比94.6%。


三是工作服务场所亮化优化。各地坚持强化“复议为民”工作导向,积极打造便民服务场所,行政复议设施有了明显改善。截至11月底,全省104个行政复议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所需的立案接待大厅、听证室等“1厅6室”场所配建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建设完成率92.85%,有效解决了江西省行政复议场所数量不足、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四是审理调查工作走深走实。行政复议是为民的“桥梁”,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对标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坚持有错必纠,秉持有事好解,创新审理方式,广泛运用实地调查、听证、调解等听取意见方式审理案件,为群众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引导案件当事人把问题摆出来、讲透彻,打消其对行政机关之间“官官相护”偏见,让群众在行政复议中“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确保争议“事实查得清,法律用得准,裁决效果好,案结事能了”。今年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进行实地调查1000余次,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3000余次,积极回应了申请人的利益关切。


五是联动衔接机制见行见效。有效统筹调动行政争议化解资源力量,是行政复议制度特有的制度优势。全省共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112个,聘请委员3268人,为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有效借助“外脑”促成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开展“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形成多方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合力,力求将矛盾止于诉前、终于诉中。配合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方式维护权益,共同协调化解重大争议;邀请检察院、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解,切实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凸显。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工作提质增效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化解在初发阶段的态势基本形成,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分流阀”作用更趋显现。今年1-11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6995件,同比增长53.03%。审结4690件,其中直接纠错873件,占比18.61%;调解和解终止结案1389件,占比29.62%。


张强表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动实践。着眼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政府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制度建设、队伍素质实现全面提升,努力开创“依法行政提质增效,为民助企便捷高效”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