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森林公安严厉打击疫期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2020-02-06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54230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穆雪 通讯员钟南清、赵志刚)春节以来,江西省各地公安森林警察出动警力约1万余人次,联合市场、林业、农业部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花鸟市场及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和联防联控。

 

自1月22日以来,检查行动共检查野生动物养殖及经营场所5900余处;办理野生动物案件25起,其中,刑事案件12起、行政案件13起。通过专项行动,禁止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打击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销售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知识,切实整治市场环境。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1月21日,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通过QQ和微信发布信息,非法兜售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接报后,南昌市、南昌县森林公安局两级联动,立即部署警力展开调查。经过蹲点守候,在八一乡桥头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太阳鹦鹉、雨伞巴丹鹦鹉、吸蜜鹦鹉活体共5只。

 

 

1月27日以来,丰城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由局领导带队分河西、河东、山区、城郊、城区5个片区,在全市各乡镇街办进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巡查,该局在剑光中心菜市场查获青蛙20余斤、共计400多只,并在城郊田野放生。

 

1月29日,信丰县森林公安局九龙森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检查过程中,查获张某云在未经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经营手续的情况下,以人民币1488元的价格向信丰县虎山乡飞龙养蛇场收购省级野生保护动物水律蛇9条(重量为18.6斤),存放于自家住处水泥池内待售。信丰县森林公安局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54条之规定,给予非法收购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违法行为人张某云给予了5倍的行政处罚。

 

 

2月2日上午10时许,信丰县森林公安局隘高派出所民警在古城村新排高小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该小组村民刘某春在未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也无法提供其它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擅自在家中搭建圈舍饲养并繁育竹鼠(国家“三有”保护动物)30只。2月3日,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对非法人工繁育的竹鼠选择合适的林区予以放生。

 

 

1月30日,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接举报称抖音app上有人炫耀并兜售各种野生动物,吸引了大量粉丝围观。森林公安局,迅速落地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阳某。

 

犯罪嫌疑人阳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大量收购贩卖老鹰、猫头鹰、白鹇、豹猫、眼镜蛇、竹鼠、野鸡等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其中,涉及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有十余只之多。随后民警又查获了猎捕夹50余套,经查,为犯罪嫌疑人阳某与曹某合伙在网上购买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目前,南康区森林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阳某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31日,根据安远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调查,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中旬李某旺将非法收购的雉鸡、斑鸠鹧鸪、竹鼠、鹞子、猫头鹰等野生动物,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出售给欧阳某,李某旺共收到欧阳某微信转账一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旺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安远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涉嫌收购野生动物的上家欧阳某也被另案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