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需使用林地可依法先行使用

2020-03-07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12200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3月6日,江西省林业局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建设 项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坚持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力保障脱贫攻坚项目使用林地,全力保障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保障。

 

图片由江西省林业局信息宣传中心提供。

 

《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除外) ,并在疫情结束后 6 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所需林地定额由省林业局从省级预留定额中安排解决,所需林木采伐指标在各县(市、区)限额内解决。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疫情结束后应当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通知》明确,为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目录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民生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林地条件情况下,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的,允许先行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除外),项目在开工前,应当由项目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省林业局报备,涉及临时使用林地的,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基本情况、林地征收补偿情况等。

 

图片由江西省林业局信息宣传中心提供。

 

《通知》明确,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确保全省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对脱贫攻坚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除外)。其中,因脱贫攻坚需要,在保护区内实施的道路桥梁维修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的,不需要办理在保护区修筑设施的行政许可,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加强监管,坚持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严禁违规搭车。省重点建设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应当在开工后 6 个月内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和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所需林地定额由省林业局从省级预留定额中安排解决,所需林木采伐指标在各县(市、区)限额内解决。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上述项目的服务保障,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林业的相关问题;建立完善对上述项目的审批(核)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即到即办,加快项目办理进度,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钟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