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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出台养犬管理条例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0-17 10:39:16发表 编辑:穆雪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华东频道 【字号: 默认 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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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经济导报讯华东频道江西网讯(邱承洪)近日,《新余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新余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条例》已于2025年8月28日经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9月24日获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于2025年10月11日由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__LINK_ICON]。这标志着新余市养犬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



据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新余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养犬数量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成为社会管理热点难点。为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新余市于2024年11月将《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历经市公安局起草、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期间召开座谈会10余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00余条,六次组织相关部门逐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这部符合新余实际、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该市出台的第十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新余市公安局副局长郭剑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时表示,《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多地先进经验,共设6章34条,聚焦养犬全流程管理[__LINK_ICON]。在分区管理方面,明确重点管理区与一般管理区划分,重点管理区实行每户犬只数量限养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动态调整[__LINK_ICON]。同时,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繁殖、携带、经营大型犬、烈性犬,具体标准和名录由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或者调整[__LINK_ICON]。


在犬只免疫与登记上,《条例》建立强制免疫和全流程登记制度[__LINK_ICON]。养犬人自犬只出生满九十日后,应当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于免疫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再次进行免疫接种[__LINK_ICON]。养犬人还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且养犬登记免费,并实行有效期制度[__LINK_ICON]。此外,《条例》补充增设未按规定办理初始、续期、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填补上位法监管空白[__LINK_ICON]。


在养犬行为规范中,《条例》明确外出遛犬牵绳、佩戴犬牌、清理粪便等要求,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场所,同时严禁遗弃犬只,并设定相应处罚条款,从源头减少流浪犬问题[__LINK_ICON]。例如,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污染公共环境、破坏公共设施等[__LINK_ICON]。


针对《条例》贯彻落实,新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要负责人敖兵勇透露,公安部门将从三方面推进实施: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与配套制度,出台《新余市免疫和登记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4项配套文件,明确实施步骤;二是开展多维度宣传培训,组织文明养犬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提升群众依法养犬意识;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涉犬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值得关注的是,新余市在严格管理同时,同步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该市已建立“新余犬管”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市民通过公众号即可办理犬只登记、接种预约、投诉举报等业务;在城区设立9个“免疫办证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登记、免疫、挂牌“一窗通办”;此外,早在2023年便建成犬只收容留检场所,为流浪犬、无主犬提供救助,并通过线上平台发布领养信息,推动人性化管理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此次《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新余市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供法治保障,也将为当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新型工业强市注入新动能,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余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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