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摇篮”赣州立法保护客家围屋 3月1日起施行

2019-02-26编辑:习妍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 浏览量:52953

香港经济导报江西频道网讯(穆雪)2月26日上午,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批准。《条例》共6章45条,包含了总则、保护名录、保护利用、资金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条例》指出,在赣南客家围屋的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刻划、涂污、损坏赣南客家围屋;2.刻划、涂污、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标志;3.损毁赣南客家围屋保护设施;4.毁林开荒、采石、取土;5.建设污染赣南客家围屋及其环境的设施;6.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及赣南客家围屋安全的物品等。为此,在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以上禁止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即违反第十九条1-4项的,造成损害尚不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5、6项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作业的,必须依法报批。第四十条针对此项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最高处罚额度可达50万元。

客家围屋是客家居民中最常见、保存最多的一种,又称围龙屋、围屋、客家围等,是中国客家文化中著名的特色民居建筑。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显示,赣州市保存有各类赣南客家围屋589座,建设年代起于明末、兴于清代、没于民国,主要分布在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等12个县(市)。赣南客家围屋形态丰富多元,尺度变化跨度极大,有国字型、口子型、回字形和不规则形等多种形式,现存的围屋平面大多为“国字形围”和“口字形围”方形围屋,在建筑高度上,以两三层居多,选址多位于盆地中央。2012年,赣南客家围屋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赣南客家围屋的保护工作,明确要求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赣南客家围屋的保护。2017年6月,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赣南围屋抢救性保护维修实施方案》,计划在2017-2019年期间,由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约5亿元,对113处赣南客家围屋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主要维修的围屋分布为三南地区和安远、寻乌等县。目前,已有一批围屋修缮完工,以崭新面貌呈现在游人面前;一批围屋的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